桃園市107年度推動國民中小學本土教育本土語言補充教材開發實施計畫
桃園市107年度中小學本土語言補充教材開發工作坊研習計畫
一、依據: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07年7月5日桃教小字第1070053391號函辦理。
二、目標:
(一)提昇本土語言授課教師專業素質,促進學生學習成效。
(二)編輯符合地方特色學生需求教材。
(三)辦理本土語言研發教材發表活動,樹立教師專業形象。
三、辦理單位:
(一)指導單位:教育部
(二)主辦單位:桃園市政府教育局、客家事務局。
(三)承辦單位:華勛國小
四、實施日期:
(一)辦理時間:
第一場:107年9月15日(星期六) 9:00-16:00
第二場:107年9月19日(星期三) 13:00-16:00
第三場:107年10月3日(星期三) 13:00-16:00
(二)辦理地點:華勛國小一樓圖書室
(三)停車地點:本校操場。
(四)報名時間:自即日起至研習前一日止,至本市教師專業發展研習系統報名(中壢區華勛國小)
(五)聯絡單位:華勛國小生教組長 張彙新
(六)聯絡電話:03-4661587 分機311
五、參加對象:
(一)本市公立國民中小學有教授本土語言課程(閩南語、客家語)支援教師。
(二)本市公立國民中小學有興趣開發本土語言補充教材之現任一般教師。
(三)有取得教育部閩南語認證教師資格或客委會客語薪傳師者。
六、課程內容:
場次 |
日期 |
星期 |
時數 |
課程 |
講師 |
第一場 |
107.09.15 |
六 |
6小時 |
閩南語補充教材作品賞析 教學活動設計實務 |
林麗黛主任 |
第二場 |
107.09.19 |
三 |
3小時 |
桃園文化資料介紹 客語教材寫作實務 |
吳有煥校長 |
第三場 |
107.10.03 |
三 |
3小時 |
補充教材寫作實務檢討 |
吳有煥校長 |
七、經費:本研習經費由桃園市政府教育局及客家事務局核定經費支應。
八、參與研習人員於課務自理,不支代課鐘點費原則下,准予公(差)假登記,全程參加者核發研習
時數十二小時。
九、獎勵:辦理本次研習工作績優人員,依市府規定予以獎勵。
十、本計畫呈請校長同意後,報請市政府核定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
研習注意事項補充說明
一、
(一)研習地點:桃園市中壢區華勛國民小學1樓圖書室
(二)停車位置:
1.第一場:9/15(六)停車位置由正門進入,停於校門左右側。
2.第二、三場:9/19(三)、10/3(三)停車位置為本校操場,由警衛指引自榮民南路側門進入。
(三)為響應環保,請自行攜帶環保杯。
(四)若遇颱風,政府宣布「停班停課」,本研習將擇日舉辦,日期會另行通知。
二、報名方式及日期:即日起至研習結束日止請至桃園市教師專業展研習系統
(http://passport.tyc.edu.tw/)中壢區華勛國小報名。
本案聯絡人:華勛國小學務處生教組張彙新老師
(03)4661587*311
三、全程參與者核予研習時數12小時,並頒發證書。